2019/08/28 【全民護聽力】我有聽損,為什麼無法申請身心障礙證明?

  許多人會問「醫師判定我有聽力損失,那我為什麼不能申請聽力的身心障礙手冊?」首先我們先來看看「臨床醫療體系」與「聽力身心障礙手冊」兩者在聽力損失程度的界定的差別

臨床醫療體系聽力損失程度界定



  任一耳聽力程度大於25分貝,在臨床界定上即有聽力損失。

聽力身心障礙證明標準

  
  根據《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》中,聽覺功能的障礙程度達到「雙耳整體障礙比率45%以上或一耳聽力閾值≧90分貝以上,且另一耳聽力閾值≧48分貝以上者」,可領有身心障礙證明。
  兩者對比下可以發現1.臨床醫療體系聽力為輕、中度  2.單側聽損的個案。這兩類型雖然在臨床上有聽力損失,但不符合聽力障礙證明申請資格。

若需要申請證明要如何申請呢?

  帶以下資料至戶籍公所社政科領取鑑定表,再至指定醫院檢測。
1.身分證
2.印章
3.戶口名簿影本
4.一吋照片3張

延伸閱讀→政府最新鑑定標準資格
延伸閱讀→身心障礙手冊(聽覺鑑定)計算方式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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